一、什么是科技成果與科技成果評價
1、科技成果:由組織或個人開展各類科學技術活動所產生的具有一定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具備科學性、創造性、先進性、實用性等屬性的新發現、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品種和新材料等。
2、科技成果評價:由具有一定資質的科技成果評價機構依照規定程序,運用有效的方法,對科技成果進行審查與辨別,并對其效果和影響進行判斷的過程。
二、科技成果評價的作用和重要性
1、科技成果評價的八大作用:
(1)省級科技獎勵重要佐證材料;
(2)省市級項目申報佐證材料;
(3)科研人員職稱評定證明材料;
(4)重大技術、項目引進參考材料;
(5)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證明材料;
(6)新技術、新產品應用推廣;
(7)技術交易、技術入股參考材料;
(8)申請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獎勵和補貼的必需材料。
2、科技成果評價的重要性:
(1)顯著提升科技成果的價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2)可獲得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管理,促進國家科技成果的信息交流和轉化推廣;
(3)可獲得國家及地方政府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支持,給予財政資金支持、稅收優惠、金融支持;
(4)可申報國家或省級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認定以及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
(5)幫助企業掌握國家重點發展方向;
(6)有機會享受“綠色通道”待遇;
(7)提升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
(8)獲得政府資本和社會資本支持的重要依據。
三、 科技成果評價流程
咨詢申請(委托方了解科技成果評價流程和要求,評價機構了解申請評價項目方評價目的和項目基本情況)
2、資料審核(評價機構對委托方提交評價資料進行形式審查)
3、簽訂合同(評價資料審查通過后,簽訂委托科技成果評價合同,約定評價要求和完成時間,并交納評價服務費等事項)
4、遴選專家(評價機構根據被評價方的項目領域及評價目的遴選匹配專家并組建評價專家委員會,確定評價負責人)
5、組織評價(評價可采用會議評價、現場考場評價、評價+成果發布會、行業集中評價四種形式,評價程序按照科技部《科學技術評價辦法執行》)
6、做出結論(每位評價專家根據“科技成果評價指標”分別獨立打分,評價機構匯總并計算綜合評分;綜合所有專家意見,最終由專家組形成綜合評價結論)
7、交付報告(按約定時間、方式和份數向評價委托方交付科技成果評價報告)
8、成果登記(對通過評價的成果,在國家科技成果登記部門進行成果登記,交付科技成果登記證書并入國家科技成果庫)
四、科技成果評價單位應當提交的資料
1、自評表:成果評價單位根據自身研制報告及相關附件完整性對照評分標準自評并說明理由,指出附件所在位置(必要附件:按提供的表格填寫);
2、研制報告:主要包括技術方案論證、技術特征、總體技術性能指標與國內外同類先進技術的比較、技術成熟程度、“三廢”情況及處理措施、已推廣應用及取得的經濟、社會、生態等效益情況,對社會經濟發展和行業科技進步的意義、進一步推廣應用的條件和前景、存在的問題等內容(必要附件:按模版準備,保證技術資料真實、完整);
3、測試分析報告及主要實驗、測試記錄報告;
4、專業檢測機構近一年內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必要附件:必須由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5、專業查新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查新報告(必要附件);
6、國內外相關技術發展的背景材料,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結論的參考文獻;
7、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行業審批文件(新藥、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農藥、化肥、獸藥、食品、通信設備、壓力容器、標準等應提交的批準證明材料);
8、繳納稅務證明或推廣應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環境生態效益證明;
9、用戶應用證明(必要附件:未投入應用產品可不提供);
10、相關專利證明材料(必要附件);
11、評價所必需的其他相關資料(商標注冊證、獎勵證書等)。
五、科技成果分類
1、根據科研活動的不同類型,可將科技成果分為基礎理論成果、應用技術成果和軟科學成果:
基礎理論成果是指在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領域取得的新發現、新學說,主要表現形式為科學論文、科學著作、原理性模型等;應用技術成果是指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應用中取得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等;軟科學成果是指對科技發展戰略、科技規劃、科技政策、科技管理等研究所取得的理論、方法和觀點,其主要形式是研究報告。
2、根據成果的價值屬性,可將科技成果分為物質成果、精神成果和管理成果:
物質成果是指能夠帶來經濟社會效益、增加社會經濟財富的成果;精神成果是指能促進教育、科學、文化發展的成果;管理成果指能夠促進組織運轉、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成果。
3、根據項目研究的不同階段(即成熟度),科技成果可以分為階段性成果和最終成果:
階段性成果是指科技項目在研究開發過程中取得的,沒有經過實踐驗證或者其他形式驗證是否成熟的成果;最終成果是指科技項目完成以后取得的,經過實踐驗證或市場檢驗或專家鑒定的成果。
4、根據成果是否受法律保護,可將科技成果分為受法律保護的成果和不受法律保護的公共成果:
受法律保護的成果,也被稱為知識產權成果,是指依法受到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成果,包括經申請取得知識產權的成果和一經產生就得到法律法規保護的成果。由于法律保護是有期限限制的,期滿后就不再受法律保護了,而成為社會公共成果,任何人均可以免費使用。
5、根據成果取得的時間不同,可將科技成果分為積存成果、知識產權成果和目前不存在但將來會出現的成果:
積存成果是人們已經取得的,可通過教育、科普等途徑學習、交流、傳播,成為人們知識能力的重要部分,也是人們進行研究開發活動的技術基礎,已經不再受法律保護的成果;知識產權成果是當前取得的,仍受法律保護的成果;將來的成果是指目前還不存在,將通過科技項目立項,經研發將來可以取得的科技成果。
六、學會開展科技成果評價工作的努力方向
湖南省機械工程學會作為近年來獲得省科技廳成果評價資質的第三方評價機構,面向我省機械工程領域企業院校,為申報國家科技獎、部級科技獎、省級科技獎等獎勵提供科技成果評價服務,充分利用學會專家庫人才優勢,通過對科技成果的評價,提高企業院校的知名度和競爭力,激發科技人員的研發積極性和創新意識,促進企業院校發展,為實現我省“三高四新”戰略目標做出貢獻。
附:湖南省機械工程學會科技成果部負責人:劉錦文
聯系電話:18874199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