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認證屬于中國機械工程學會專業工程師資格認證范疇。
(2)根據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機學教[2005]033號文的批復,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由中國機械工程學會熱處理分會(以下簡稱熱處理分會)全權負責。
(3)由熱處理分會簽發的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是申請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必須具備的有效文件之一。
(4)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是申請高級(注冊)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必須具備的有效文件之一。
二、材料熱處理工程師申請認證條件
1.關于材料熱處理工程師
1.1材料熱處理工程師
在材料加工和機械制造領域中,從事材料熱處理專業方面的科研、設計、生產、管理,具備材料熱處理知識和技能、并能在材料熱處理相關活動中具有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
1.2材料熱處理工程師應具備的能力
(1)具備材料熱處理的現代理念與基本理論知識;
(2)具備材料選擇、工藝設計及方案實施的能力;
(3)具備分析和解決材料熱處理中出現質量問題的能力;
(4)具備熱處理生產車間工藝流程設計和設備合理布置的能力;
(5)能提出利用新知識、新技術對現行生產工藝和設備進行高效、節能節材和環保改造的技術提案;
(6)能夠參與企業熱處理技術升級改造的方案設計和實施;
(7)能夠參與企業熱處理生產和質量管理工作。
2.材料熱處理工程師申請認證條件
2.1已具備工程師資格者,應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具有良好的職業行為和道德規范;
(2)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會員;
(3)從事材料熱處理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4)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要求面試時,須參加并通過面試);
(5)每年須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并達到規定要求;
(6)用人單位對個人專業技術經歷和能力的認可。
須提供以下有效文件證明及復印件:
①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會員證書;
②工程師資格證書;
③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④熱處理分會認可的繼續教育證明;
⑤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認證申請表(機械工程師資格認證申請表代);
⑥技術工作總結報告。
2.2未取得工程師資格者,應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具有良好的職業行為和道德規范;
(2)應滿足以下自然條件
①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會員;
②大學文化程度;
③外語培訓考試合格;
④計算機應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
(3)實際工作年限及專業經歷:
①本專業或工科專科畢業5年以上;從事材料熱處理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②本專業或工科本科畢業4年以上;從事材料熱處理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注:已取得見習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者,按工程培訓計劃要求執行)
③本專業或工科研究生畢業2年以上;從事材料熱處理相關工作二年以上;
④其他人員,年齡35歲以上,有15年以上材料熱處理專業工作實踐經歷;
(4)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已取得見習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者,可不參加筆試,只需參加面試;未取得見習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者,必須參加筆試,要求面試時,還須參加并通過面試);
(5)每年須參加繼續教育學習并達到規定要求;
(6)用人單位對個人專業技術經歷和能力的認可。
須提供以下有效文件證明及復印件:
①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會員證書;
②大學畢業證書;
③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④外語考試合格證明(國家人事部門組織的工程師外語考試合格證明;或學會指定培訓機構組織的外語培訓考試合格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
⑤計算機應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證明(國家人事部門組織的工程師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明;或學會指定培訓機構組織的計算機培訓考試合格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
⑥熱處理分會認可的繼續教育證明;
⑦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認證申請表(機械工程師資格認證申請表代);
⑧技術工作總結報告
2.3獲得材料熱處理工程碩士者
經本人申請,提供相應工程碩士畢業證明材料,可直接取得材料熱處理工程師技術資格。
3.認證程序:凡已具備上述有效文件者,即可向中國機械工程學會各地資格認證分中心報名申請認證。合格者由中國機械工程學會頒發《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考試
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由中國機械工程學會熱處理分會組織實施。
1.考試時間:分定期考試和不定期考試,考試時間一天。
2.考試報名:通過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技術資格認證中心的各省分中心或直接向熱處理分會申請報名考試。
3.考試組織:由熱處理分會直接組織或由熱處理分會委托分中心負責具體考務(例如考場和監考)工作。
4.考試命題與閱卷:由熱處理分會統一組織考試命題與閱卷。《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是考試命題的依據
5.考試證書:考試成績合格者,由熱處理分會頒發資格考試合格證書。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有效期3年。
6.考試費用:500元/人。
四、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培訓
1.培訓機構: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培訓機構由熱處理分會授權。擬開展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培訓的機構均應向熱處理分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培訓機構資質證明、師資力量、招生及培訓計劃,經認可授權后,方可開展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培訓工作。
培訓機構名單均將在熱處理分會網站(www.chts.org.cn)和中國機械工程學會網站(www.cmes.org.cn)上公布。
培訓機構的運作不得違反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熱處理分會負責對培訓機構的教學質量進行檢查。
對培訓機構實行動態管理。培訓機構若有違反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的,或教學質量低下,或不按計劃完成工作的,將被取消授權。
2.培訓教材:統一采用熱處理分會組織編寫的《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培訓教材》。
3.培訓形式:材料熱處理工程師系統知識培訓、材料熱處理工程師考前培訓、企業內部專門培訓。
4.培訓收費:由各培訓機構按當地情況確定,并報熱處理分會備案。熱處理分會對培訓機構收取一定的管理費用。
5.參加應考者可根據自身條件,自愿參加,不得強求